重磅新消息!事关宁波市区房屋征收补偿、奖励标准!
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宁波楼市报道 Author 宁波晚报地产号
市住建局目前正在就《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、补助、奖励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
与现行征收补偿政策相比,这份征求意见稿中最值得关注的内容,包括:
1、拟调整房屋征收货币补偿补助的标准。
2、拟新增住宅房屋征收购房补助。
第一点,所谓货币补偿补助,即拆迁后选择拿钱的补助金。
如被征收的是住宅房屋,现行补助标准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5%。
而按征求意见稿,今后这部分补助标准拟降低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5%。
第二点,新增的“住宅房屋征收购房补助”,预计会取代现行房票政策中的购房奖励。
各区“房票”政策中,都有一项持房票购房的奖励。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(即俗称的“拆迁户”)选择拿房票,除了可以拿到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25%的补助外,凭房票去买房,还可获房票票面金额(一般等同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)2%-10%不等的额外奖励(各区现行房票政策规定详见:《宁波各区房票政策重点内容汇总表》)。
此次征求意见稿新提出的“住宅房屋购房补助”,内容如下:
最后举例简要总结一下。
按现行征收补偿政策,选择货币补偿的,可以拿到200*25%=50万元的货币补偿补助,如期签约并完成搬迁的还可获200*10%=20万元的签约搬迁奖励。总计是270万元。
选择拿房票,房票票面金额一般是200万元;凭房票购房的奖励如果是4%,那么就是200*4%=8万元。
即:相当于赔到了278万元。
按征求意见稿,以后选择货币补偿的,可以拿到的货币补偿补助是200*15%=30万元,如期签约并完成搬迁同样可以获200*10%=20万元的签约搬迁奖励。总计是250万元。
如果去买房,可以再获200*10%=20万元的购房补助。
即: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如果不买房,只能拿到250万元;征收协议生效后一年半内再去买房的,相当于可以赔到270万元。
征求意见稿提到,新的房屋征收货币补偿补助标准以及住宅房屋购房补助标准,适用于市区,县(市)标准均由各地另行制定。
最终正式施行的征收补偿、奖励新政策会如何作规定,我们“宁波楼市报道”将会在新政策宣布施行的第一时间根据报道,敬请关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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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施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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